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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人防办
     
      秘书处
      机关党委
      指挥通信处
      工程处
      综合计划处
      人防通信站
      工程质量监督站
      人防开发服务中心
      经四路管理中心
     
     

     机构职能

               秘书处工作职责      

    (文秘工作) 
    (1)组织起草市人防办的综合性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的纪要和负责人重要讲话稿,并负责各部门起草文件的修改与文字把关。

    (2)负责起草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各种综合性请示、报告以及涉及有关部门的公函文件。

    (3)负责日常办公会议所定事项的督查。

    (4)负责收集、整理和交流人防工作信息,掌握人防工作动态。

    (5)协调、拟订地方性人防建设法规及规章,参与涉及人防工作的听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人防行政处罚工作。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工作) 

    (1)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与会议室、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会议筹备和接待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配发、办公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日常行政联络工作。

    (5)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正建设。 

    (2)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合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5)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计划生育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办公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培养、教育、选拔、录用、调配、任免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人事档案管理统计工作。

     (2)负责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负责办理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手续并负责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及全市人防系统评先选优的组织工作。 

     (5)负责科技干部的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引进智力、引进人才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2)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 

    (3)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5)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6)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7)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结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人防系统其他行政性、事业性费用的收取、管理、使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平战结合管理处工作职责 


     (1)编制全市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各项任务指标,并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2)负责检查指导人防平战结合工程的安全、防火、防汛工作。  

     (3)负责指导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和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平战结合科研工作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及信息交流工作。

     (5)组织平战结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消防培训。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通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制、修订我市防空预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计划。 

    (2)制定人防组织指挥建设和通信建设规划。 

    (3)负责指导人防专业队伍建设、防空演习和警报试鸣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重要防护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制工作。

    (5)负责平时市人防指挥所的维护管理工作。 

    (6)开展全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育工作。

    (7)指导人防通信站的建设和指挥通信、警报通信网络的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计划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人防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规范、规定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论证、立项、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 

     (4)协调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和平战转换工作。 

     (5)负责人防工程的加固改造、维护管理、综合统计、人防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负责报废、拆除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7)负责工程技术专业培训、定额与造价审核、资质认证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及其职责 

        共有人防通信站、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人防开发服务中心、经四路人防管理服务中心四个下属事业单位。 


    人防通信站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人防通信、警报网的值勤及其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本办电话机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及其值勤,确保通信畅通。

     (3)制定人防通信警报机线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4)收集、整理人防通信警报资料,并建立技术档案。 

     (5)制定专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人防通信保密教育,制定保密措施,确保通信机密安全。

     (7)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的物资、财务管理工作。

     (8)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辖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2)负责本辖区民用建筑人防手续的监察工作。

    (3)负责本地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协调处理本地区重大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4)检查受监的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民防空构配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5)负责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6)总结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7)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防开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市属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不断提高“三个效益”。

     (2)创办和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对人防所属施工用地的管理和开发。

     (4)完成市防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经四路人防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经四路人防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战时及时投入使用。

     (2)负责平时经四路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工作,招商经营,繁荣市场,为人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3)负责经四路人防工程的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4)负责经四路人防工程的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5)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地完成市人防办公室下达的创收任务。

     (6)完成了人防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